共青团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规章制度
( 2007 年 10 月 30 日修订)
总则
共青团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隶属于广东省团委, 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院团委坚决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适应社会需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学术、文体活动。
一、指导思想: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
2 、坚持以党建带团建;
3 、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
4 、坚持民主集中制;
5 、坚持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项标准团结和教育广大团员青年。
二、工作方针: 思想深入化、目标明确化、管理科学化、制度规范化、工作系统化、活动精品化。
三、工作目标:
1 、围绕学院的工作重心,全面服务于我院党政的中心工作;
2 、严密共青团组织结构,完善团的制度,切实改进团的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面服务于我院学生 的成长成才;
3 、实现团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的有机结合,搭建共青团工作的有效平台,发挥共青团组织应有的战斗力;
4 、大力开展以素质拓展和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的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勤学奋进、严谨务实、开拓进取、自强不息的校园氛围,掀起学风建设的热潮;
5 、团结我院学生会、各系团总支以及各社团组织,全面推进我院的学生组织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共同向更高层次发展。
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
一、书记工作职责
1 、负责院团委全面工作,与校内外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2 、负责院团委组织工作。
二、副书记 工作职责
1 、结合院团委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 、协助书记检查院团委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3 、协助书记抓好院团委的自身建设,督促指导各部门做好分管工作;
4 、团结学院 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工作, 加强交流与合作;
5 、指导和帮助团总支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并帮助团委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6 、负责团委的接待工作。
三、秘书处工作职责
l 、负责秘书处日常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2 、负责团委各种文件、通知、简报等材料的分发,文件的编号和立卷归档工作;
3 、负责团的上级组织和学校下发的文件、通知、简报等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
4 、负责团委日常会务安排,会议的通知、记录和考勤工作和大型会议的秘书、会务工作;
5 、负责团委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工作;
6 、负责学生假期订票工作;
7 、负责团委经费的管理工作;
8 、负责团委各种照片的管理、各团总支上报资料和各种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存档工作;
9 、负责团委信函、报刊、杂志的收发、处理、管理工作;
10 、协助团委各部门开展工作;
11 、 负责校团委各种文件、通知、简报等材料的撰写,负责制定校团委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团委大事记的记载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宣传部工作职责
宣传部是院团委的宣传阵地。以营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校内文化活动,抓好校内海报、学生刊物、通讯报道等工作;加强同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之间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校团委的工作。
1 、负责全院共青团系统宣传工作;
2 、负责校团委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和报送工作;
3 、协助学生会秘书长指导校学生会宣传部开展工作;
4 、指导院团委、院学生会刊物的编印工作;
5 、负责院团委、学生会网站的日常维护及信息的更新;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组织部工作职责
组织部是在团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共青团员思想教育、组织建设及共青团干部培养和管理的职能部门。组织部是团员干部的摇篮,是共青团的 “ 精英之家 ” 。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教育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团籍管理及评优工作;推进基层团干部的培训管理及考核,提高基层团干部及校级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团的各项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协调,配合团的其他部门搞好各项活动;加强基层团建及组织机构建设。
1 、负责完善校团委各项规章制度;
2 、进行团籍管理及评优工作;
3 、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4 、负责团员推优入党工作;
5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纪检部工作职责
纪检部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院加强对团员学生日常纪律管理。为提高本院团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给同学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1 、 严格执行学院共青团的规章制度,加强团员学生政治、生活作风的纪律管理。
2 、 具体负责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基层,了解分析学生思想状况,提出建设措施进行教育;
3 、 对学生的日常不良习惯如:酗酒、打架斗殴等进行制止并协助改正。
4 、 负责团干部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了解团干部的思想状况;
5 、负责团内表彰工作,奖励、惩罚教育工作;
七、青工部工作职责
青工部 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学院抓好青年工作工的建设。提高本院团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对团干部进行培训,负责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
1 、抓好青工团的建设,健全青工团的组织生活,配合党委在青工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2 、根据团委工作规划,负责制定青工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考察、配备各系团总支领导班子,对团干部进行培训;
4 、负责共青团的组织工作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收缴团费及团费筹划管理等工作;
5 、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日常工作;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 、珠海艺术职业学院所有在读学生均有权报名参加院团委成员的竞选,除自己主动放弃此权利,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此权利。
2 、院团委中各成员均享有对院团委各项工作的知情权。
3 、各部门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自行调配各项工作,但必须对书记负责、对同学负责。
二、义务
1 、院团委所有成员都是同学们的公仆,所作一切活动均以集体为念,不得以权谋私。
2 、院团委所有成员必须对自己的工作负责,对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
3 、院团委所有成员应有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感,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大家的榜样,慎言慎行。
4 、院团委所有成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规范自己的工作行为,真诚待人。
5 、院团委的一切事务均要公平、公正、公开,随时接受大家的监督和建议。
值勤制度
院团委实行分部门值勤制。应本着团结协作、高质高效的原则,科学系统地安排各项工作。
一、各部门值勤要求:
1 、值勤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中午 12 : 30—14 : 10 下午 16 : 30—18 : 00
2 、各部门必须至少有一人留在团委办公室。
3 、值勤人员要耐心、详细地解答来访领导或学生的咨询。
4 、值勤人员负责当天团委办公室的清洁工作。
5 、值勤人员负责接收与团委相关的文件、资料,妥善保管并作好记录。
6 、执勤人员需准时签到并填写当天日志。
二、值勤部门安排如下:
周一:秘书处 周二:宣传部 周三:组织部 周四:纪检部 周五:青工部
办公制度
1 、对上级来文,由书记阅读后交秘书长或相关部门阅读后,一律交由秘书处进行分类归档,年底根据需要装订成册公文的传递要安全、及时、准确、保密。
2 、本部门所有行文,包括报告、请示、通知等一律由部长审定后,上交秘书处审核,再向学院及上级有关部门呈送,并作好拟文登记工作。
3 、学生工作处、团委各级各类表彰的情况,包括集体和个人的,秘书处要做好整理登记工作(有证书的要复印证书,没有证书的要复印表彰文件)。
4 、各部门的大事由秘书处负责记载,秘书处应逐月清理活动材料和会议记录,按月形成院团委大事记录。
5 、各项具体活动包括:前期方案 —— 审批 —— 详细计划 —— 宣传 —— 总结 —— 活动照片,一律于活动结束后一周内由该活动负责人整理好上交秘书处归档(文字材料、电子版材料)。
财务制度
1 、团委日常办公开支需先列出经费预算,经部长签名后上交,经秘书处同意后由书记签名,方可办理。
2 、除团委日常运作开支外,各项活动开支需由活动负责人或部长列明经费预算并签名后上交秘书处,经秘书长同意后书记签名,方可办理。
3 、各部门报销一律使用正式发票或收据,并由书记签名后方可办理。
例会制度
每周的周一晚上 7 : 30 在团委办公室召开团委例会,相应人员必须准时
出席,以便总结上周工作,布置安排本周任务,开会时不得处理其他不相关事务。
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有病无法出席需提前向秘书处请假,例会迟到三次者,作口头警告并负责团委办公室保洁工作一周以作处分;若无故缺席三次者,在例会上给予通报批评处理,需在例会上作检讨,情况严重者,剥夺其团委成员资格并向学院通报批评;
如有突发事故,需紧急召开会议,缺席、迟到的处罚可酌情处理;
考勤工作由团委秘书处负责统一记录。 定时召开各系团总支例会,各系团总支需按时出席,以便传达上级团委下达的工作,反映各基层团支部的工作情况。
( 1 )若有事无法出席可指派他人代为出席会议;
( 2 )有事请假或对安排有疑问的,可随时联络秘书处;
( 3 )团总支若无故缺席且无人代为出席,后果由团总支本人负责。若长期无故缺席,团委将向其所在系的团支部书记提出更换团总支负责人的要求。
每次例会由秘书处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并编号,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
开会时不得处理其他不相关事务,除对本周要作进行安排以外,由各部门或各系团总支汇报上周工作进度,并进行下周工作研讨。
对团委例会及各系团总支例会实行签到制,缺席的记录纳入年度考核,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及先进团总支和支部的评比挂钩。
评优制度
1 、院团委于每年四月评选一批先进团总支、团支部以及优秀团干、团员,并在 “ 五 · 四 ” 晚会上进行表彰。
2 、制度完善、组织规范,带领组织内广大青年团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并且具有自身特色的团组织活动,表现突出的团总支、团支部均有机会被评选为先进团总支、团支部。
3 、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在专业学习、参与学生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均有机会被评选为优秀团员、团干。
4 、团员违反组织纪律,将受到处分,处分级别有:公开批评、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共青团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07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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